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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,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、财产安全,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,依据《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的紧急通知》有关要求。1月16日,银川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《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》(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。
根据《通告》,按照《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十九条禁放区域规定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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油库、加油站、液化气供应站(点)、变电站、高压线、机动车停车场或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、仓库以及存放木材、油料、粮垛、柴草垛等物资存放场所以及周边100米以内;
车站、机场、医院、疗养院、托幼园(所)、学校教学区等公共场所以及周边100米以内;
林区、草原以及周边500米以内,苗圃、绿化地和草坪内;
国家级、自治区级、市级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、文物保护区以及周边200米以内等重点区域实行全年禁放烟花爆竹;
银川市辖区环城高速路以内划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点监管区域,该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(婚丧嫁娶活动除外);
环城高速路以外的禁限放区域按照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具体要求执行。
《通告》明确,未经公安机关许可,任何组织和自然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;倡导环城高速路以外的市民和单位,在节庆、庆典活动中少放、不放烟花爆竹或采取电子鞭炮等环保方式,弘扬文明、守法、低碳、绿色、环保的生活新风尚,共同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;各级党政机关、人民团体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带头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要求。
《通告》还明确了处罚措施:按照《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七条规定“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、地点燃放烟花爆竹,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,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”。
《通告》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,市公安局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,应急管理局将依法查处违禁烟花爆竹、违法违规生产、经营、储存烟花爆竹行为。举报电话:12345、110。
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倡议书
杯言茶语千家贺,辞旧迎新万户欢。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,为倡导文明新风,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,保障广大市民的身心健康。1月16日,银川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《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倡议书》。
请广大市民遵规守法,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。自觉遵守烟花爆竹限放规定和要求,坚决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,限放区域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,争做烟花爆竹限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。
移风易俗,过一个低碳环保的春节。进入新时代、崇尚新风尚,坚持“低碳生活,文明过节”,以喜庆音乐、悬挂灯笼、互赠鲜花等符合时代特点的庆祝方式代替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,大力营造文明、守法、低碳、绿色、环保的生活新风尚。
争做表率,过一个展示风采的春节。各级党政机关、人民团体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应当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推动者,积极主动参与到限放工作中,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。
人人参与,过一个文明健康的春节。向家庭成员、亲朋好友、左邻右舍宣传烟花爆竹限放内容,使烟花爆竹限放要求家喻户晓、人人皆知,引导身边的人积极响应倡议,一旦发现违规燃放行为,要及时劝阻,积极举报,形成燃放互相监督、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。
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烟花爆竹限放要求,欢声笑语辞旧岁,文明健康迎新春,以实际行动让美丽凤城文明红起来、天空蓝起来、环境靓起来。